东坡自儋北归 择居阳羡
“东坡自儋北归,择居阳羡”出自《苏东坡焚房契》,其古诗全文翻译如下:
【原文】
东坡自儋北归,择居阳羡。邵民瞻为其购一宅,为钱五十万,坡倾囊仅能偿之。后择吉日入新第。尝与邵步月,偶至一村落,闻有妇人哭声甚哀,遂推扉而入,一老妪见坡泣自若。坡问其故,妪曰:“吾有一屋,相传百年,而吾子不肖,售于人。日前吾迁徙来此,百年旧居一旦诀别,宁不痛心?”问其故居所在,则坡所买之第也。坡再三抚慰,曰:“妪之旧居,乃我所售也,不必深悲,今当以是屋还妪。”即命人取屋券对妪焚之,呼妪子翌日迎母还旧第,竟不索其值。
【翻译】
苏东坡从儋县向北回来,选择住在阳羡,邵民瞻给他推荐了一套价值五十万铜钱的房子,苏东坡用尽身上所有的钱刚能买下,后来他选择了个吉利的日子住入新家。他曾经与邵民瞻在月下散步,偶然到了一个村子,听到有个老妇人哭得很伤心,便推开门进去,苏东坡看见老妇人仍然在自顾自地哭泣WwW.7gushi.com。苏东坡问她哭泣的原因,老妇人说:“我有一套房子,世世代代传了几百年,但是我的儿子不成材,卖给了别人,现在我搬到这儿来了,住了百年的旧房子永远没了,怎能不痛心?”于是苏东坡问她的那套房子在哪儿,正是苏东坡买的房子。苏东坡多次安慰她说:“你的房子是我买的,不用太悲伤,现在我把屋子还给你。”苏东坡随即叫人拿来买房的凭据,当着老妇人面前烧了。第二天叫老妇人的儿子接他母亲回到原来的住所,最终竟然不索取所花之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