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孽
文言文《僧孽》选自聊斋志异,其原文如下:
【原文】
张姓暴卒,随鬼使去,见冥王。王稽簿,怒鬼使误捉,责令送 归。张下,私浼鬼使,求观冥狱。鬼导历九幽,刀山、剑树,一一指 点。末至一处,有一僧孔股穿绳而倒悬之,号痛欲绝。近视,则其兄也。张 见之惊哀,问:“何罪至此?”鬼曰:“是为僧,广募金钱,悉供淫赌, 故罚之。欲脱此厄,须其自忏。”张既苏,疑兄已死。时其兄居兴福寺, 因往探之。入门,便闻其号痛声。入室,见疮生股间,脓血崩溃,挂足壁上, 宛冥司倒悬状。骇问其故。曰:“挂之稍可,不则痛彻心腑。”张因告以所 见。僧大骇,乃戒荤酒,虔诵经咒。半月寻愈。遂为戒僧。
异史氏曰:“鬼狱渺茫,恶人每以自解;而不知昭昭之祸,即冥冥 之罚也。可勿惧哉!”
【注释】
[1]鬼使:佛教所说的受阎罗役使、到阳世追摄罪人的鬼卒。
[2]冥王: 即阎罗,详《犬奸》注。
[3]稽簿:检核簿籍。簿:指迷信传说中阴曹掌管的生死簿。
[4]冥狱: 阴间的牢狱,即地狱。佛经记载,阎罗主管八寒八热地狱,又有十八地狱之 说。狱中有刀山、剑树、炎火、寒冰等种种刑罚。
[5]九幽:犹言九泉之下, 指迷信所说地层极深处囚禁鬼魂的地方。
[6]是为僧:这个身为僧的人。是, 此。
[7]忏:忏悔,佛教名词。仰教徒念经拜佛,发露自己的过错,表示悔悟, 以求宽容,叫忏。佛教规定,教徒隔半月举行一次诵戎,给犯戒者以悔过机 会。后逐渐成为专以脱罪祈福为目的的宗教行为。
[8]兴福寺:据乾隆《淄川县志》卷二:县西三十里冶头店有兴福寺。冶 头店,今为淄博市淄川区冶头村。
[9]戒僧:即戒行僧。见《长清僧》注。
[10]昭昭:指阳世。冥冥:指阴曹。
【翻译】
有一个姓张的人,突然死了,跟着鬼使去见阎王。阎王拿生死簿一查,训斥鬼使捉错了人,命令将他送回去。姓张的下了阎王殿,私下托请鬼使,请求他带自己在阴曹地府参观参观。鬼使领他游遍了九层地狱,刀山、剑树都一一指给他看。www.7gushi.com最后到了一处,见有一个僧人被绳子穿过大腿倒挂在那里,痛得直喊要死。走近一看,竟是他哥哥。姓张的见了很是害怕,问鬼使:“犯了什么罪能到这个地步?”鬼使说:“这个和尚,到处募捐钱财,供他嫖赌,因此罚他。要想摆脱此罪,必须改过自新。”
姓张的苏醒过来后,怀疑他哥哥已死,便去他哥哥当和尚的兴福寺里打听。进门,便听到有人喊痛的声音。进屋一看,见哥哥腚上生疮,脓血渍流,身子倒挂在墙上,就像在阴曹看到的一样。他惊问这是怎么回事,哥哥说:“挂着还可以忍受,不然就痛彻心肺。”姓张的告诉哥哥他在阴曹所见的一切,他哥哥当真才害怕。从此,他戒酒、戒赌、戒嫖,虔诚地诵读经文。过了半月,身体才好了。此后,他就成了一个戒僧。